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改进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Title:General Rules for Enterprise Safety Risk Classification Control and Hidden Danger Investigation and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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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275-2020 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则》是辽宁省地方标准,为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系统性指导。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界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概念。例如,“安全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组合。这一定义强调了风险包含可能性和后果两个维度,企业在评估时需综合考虑这两方面因素。
二、风险辨识方法
标准推荐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法(SCL)等方法进行风险辨识。其中,JHA适合于作业活动的风险辨识,通过分解作业步骤识别潜在危险源;而SCL则适用于设备设施的风险辨识,通过对设备设施进行逐项检查来发现隐患。企业在选择方法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用,并确保覆盖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
三、风险分级管控
标准提出采用“四色图”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要求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明确管控层级、责任人及管控措施。特别强调重大风险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管控,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隐患排查治理
在隐患排查方面,标准要求企业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频次、范围和内容。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应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治理,即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期限要求、定责任人、定应急预案。同时,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五、持续改进机制
标准还强调企业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改进。通过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方法,提高体系运行效果。
六、信息化建设
为提升管理效率,标准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实现风险信息的实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动态跟踪以及数据分析与预警功能,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DB21/T 3275-2020》为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导,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