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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改进及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omprehensive Cultural Service Center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n Chengdu Part 1: Townships (Stre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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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成都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第1部分:乡镇(街道)》(DB5101T 67.1—2020)是指导成都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具备多功能性,能够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综合功能。这意味着中心不仅需要满足基本的文化活动需求,还需考虑居民的多元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例如,标准要求中心内应设置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等不同功能区,并确保这些区域布局合理,便于使用。
其次,关于人员配置,标准强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文化工作人员,以保障各项服务的有效开展。具体而言,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应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并根据实际需求增配专业技术人员。此外,还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机制。
再者,在服务内容方面,标准特别提到要注重本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这包括但不限于定期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传统节日庆祝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项目。同时,也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比如建立数字化资源库,方便群众在线获取信息和参与互动。
最后,对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标准体系框架。其中包括服务态度、设施维护、安全保障等多个维度的具体指标。例如,要求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对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各类设施设备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参与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成都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第1部分:乡镇(街道)》为推动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