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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铝工业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现有铝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铝工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Aluminum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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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1952-2020是河南省针对铝工业制定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排放限值规定:标准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例如,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³,二氧化硫为50mg/m³,氮氧化物为100mg/m³。这些限值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河南省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2. 监测要求:标准明确了污染物监测的具体方法和频率。要求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时规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手工监测以验证自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3. 特殊时段管控:针对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期,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相关企业在特定时段内降低生产负荷或实施错峰生产,减少VOCs排放量。
4. 管理制度:强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等内容。还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时更新污染防治方案。
5. 执行监督:明确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标准的实施情况。对于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以上内容是DB41 1952-2020标准的核心要点,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促进铝工业绿色健康发展,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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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