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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物质热化学气化制氢产品碳足迹的量化方法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质为原料,通过热化学气化工艺生产氢气的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
Title:Greenhouse gases —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 Quantification methodology and requirements for hydrogen production via biomass thermochemical gas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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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GDLC 024-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生物质热化学气化制氢》标准中,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本在“碳排放因子的选取与应用”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尤其针对生物质热化学气化制氢过程中的碳排放核算方式进行了细化。这一变化对相关企业进行碳足迹核算、碳减排路径规划以及绿色氢能项目的申报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明确指出,在生物质热化学气化制氢过程中,应优先采用基于实际生产数据的碳排放因子,而非直接套用通用或行业平均值。这与旧版标准中较为宽松的碳排放因子使用规则形成鲜明对比。旧版标准允许企业在缺乏实测数据的情况下,使用国家或地区发布的行业平均碳排放因子进行估算,而新版则强调了数据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性。
具体而言,新标准要求企业在进行碳足迹核算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原料来源(如秸秆、林业废弃物等)、气化工艺类型(如固定床、流化床等)、能源输入类型(如辅助燃料、电力等)以及最终产品的碳排放量。这些数据将作为计算碳排放因子的基础,确保碳足迹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此外,新标准还引入了“碳封存潜力”的概念。由于生物质在生长过程中能够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因此在气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碳可能被重新固定,从而形成一定的碳封存效应。这一机制在旧版标准中并未明确提及,而在新版中被纳入碳足迹计算模型,进一步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在进行碳足迹核算时,不仅要关注直接排放,还需考虑间接排放和潜在的碳封存效应。这种变化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技术升级,以实现更高效的碳减排目标。
综上所述,TGDLC 024-2025在碳排放因子的选取与应用方面作出的重要调整,不仅提高了标准的严谨性,也为生物质热化学气化制氢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导方向。企业在执行该标准时,需高度重视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积极构建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碳足迹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