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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技术要求、操作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isinfection of Centralized Medical Observation Facilities du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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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758-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技术规范》是由江苏省发布的关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消毒的技术性文件。该标准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对于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消毒范围与对象:标准明确指出,消毒应覆盖所有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和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内表面、家具、设备、餐饮具等。这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全面细致地开展消毒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2. 消毒剂的选择与使用:标准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高效消毒剂,并规定了具体的配比浓度和作用时间。例如,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应采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消毒剂是保证消毒效果的关键。
3. 空气消毒方法:对于空气消毒,标准建议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气溶胶喷雾消毒的方式。紫外线灯应安装在房间顶部,距离地面不低于2米,每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气溶胶喷雾消毒则需按照说明书操作,注意通风换气以避免人员中毒。
4. 废弃物处理:标准特别强调了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求将感染性废物单独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及时交由专业机构处置。同时,生活垃圾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5. 个人防护措施:从事消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此外,还应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必要时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6. 消毒记录与监督:标准要求建立详细的消毒记录制度,包括消毒日期、时间、地点、使用的消毒剂种类及浓度等内容。同时,还需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条文解读,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调整。通过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在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的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