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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中交通信号灯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验收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的验收工作。
Title: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Engineering - Part 4: Traffic Signal Ligh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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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3/T 1711.4-2019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验收规范 第4部分:交通信号灯》是湖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的验收要求。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关于信号灯安装位置和高度的规定。第5.1.1条指出,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应设置在车道停止线对应位置前方适当位置,确保驾驶员能够清晰辨识。安装高度一般为6米至7米之间,不得低于5米或高于8米。这一规定旨在保证信号灯的可视性,避免因过高或过低影响驾驶人观察效果。
对于信号灯与标志标线关系的要求。第5.1.2条规定,信号灯不得被树木、建筑物等障碍物遮挡,同时要与标志标线协调一致。这有助于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因视觉干扰引发交通事故。
有关信号灯颜色显示时间的技术参数。第5.2.1条明确要求绿灯亮起时长应根据车流密度合理设定,但不得少于15秒;黄灯持续时间为3秒至5秒;红灯时长需大于等于绿灯时长减去黄灯时长。这些参数保障了车辆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
再看关于故障报警功能的部分。第5.3.1条强调,所有信号灯设备都必须配备故障自动检测及报警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如电源中断、灯泡损坏等情况,系统应在10秒内发出警报通知维护人员及时处理。此措施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应急响应速度。
最后提及备用电源配置。第5.4.1条规定,在主电源失效的情况下,备用电源至少应能维持信号灯正常工作30分钟以上。这对于保障特殊时段特别是夜间突发状况下的交通安全至关重要。
上述内容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深度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场景全面考虑。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些标准条款对于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