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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中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及验收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验收工作。
Title: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Engineering - Part 2: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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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3/T 1711.2-2019《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验收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湖南省地方标准,为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施工、验收提供了详细的技术依据。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首先,关于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要求,标准指出标志应设置在驾驶员或行人易于观察的位置,并且不应被其他设施遮挡。标志板面应保持清洁,颜色应符合GB/T 8416的规定。对于标志的高度,标准规定悬臂式和门架式标志下缘距路面高度不应小于5.5米,单柱式标志则不应小于1.8米。此外,标志安装时需保证其平面与道路方向平行或垂直,以确保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其次,在道路交通标线方面,标准强调标线的颜色、形状、尺寸均需符合GB 5768.3的要求。标线宽度一般为10厘米至15厘米,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反光性能,特别是在夜间或雨天条件下,应能清晰辨识。对于导向箭头等图案标线,其线条应连续、平滑,不得有断点或明显偏差。
再者,关于标志与标线的综合协调,标准明确要求两者之间不得相互干扰或冲突。例如,当标志位于标线附近时,应确保标志内容不会被标线覆盖或混淆。同时,标志与标线的设置应遵循从远到近的原则,先通过标志告知驾驶者前方路况信息,再用标线引导具体行驶路线。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验收环节的重要性。验收时应对标志和标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位置准确性、外观完整性以及功能有效性。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都应及时整改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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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