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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监测方法和监测结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中小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活动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评价。
Title:Indoor Air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Hu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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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湖南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室内空气质量要求》(DB43/T 1646-2019)为中小学校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质量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室内空气温度**:标准规定冬季室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在18℃至22℃之间,夏季则为24℃至28℃。这一范围旨在确保学生和教师在一个舒适的温度下学习和工作,避免因过冷或过热影响健康和学习效率。
2. **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全年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到70%之间。适当的湿度水平可以防止空气中微生物滋生,同时保护学生的呼吸道健康,减少因干燥引起的不适感。
3. **室内空气清洁度**:对于PM2.5浓度,标准设定了限值为75μg/m³。这一数值是基于对儿童和青少年呼吸系统敏感性的考虑,有助于降低长期暴露于高浓度颗粒物带来的健康风险。
4. **甲醛浓度**: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不得超过0.08mg/m³。甲醛是一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和家具,超标可能引发眼睛刺激、头痛等症状,甚至增加患癌风险。
5. **二氧化碳浓度**: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低于1000ppm。二氧化碳浓度反映了室内的通风状况,过高会导致缺氧现象,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疲劳等,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6. **噪声水平**:教室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55dB(A)。良好的声环境能够保证师生之间的正常交流,提高课堂效率,并有助于学生专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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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