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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汽车运营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基本原则、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与实施。
Title:Construction Guidelines for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of Public Bus Operation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8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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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DB4403/T 47-2020)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指导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即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核心要求解析
1. 风险分级管控
- 4.2.1 明确要求企业应根据危险源辨识结果确定风险点,并对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其中,风险等级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级别。
- 4.2.2 强调企业需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并确保这些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隐患排查治理
- 5.1 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可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等形式。
- 5.2 要求对于发现的隐患,企业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同时,应建立隐患信息档案,记录隐患的发现时间、地点、性质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3. 信息化建设
- 6.1 提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率。企业可借助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点登记、隐患上报等功能,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
- 6.2 建议将员工参与纳入系统管理之中,鼓励一线人员主动报告潜在的安全问题,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4. 持续改进
- 7.1 指出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双重预防机制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流程。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风险管理策略。
- 7.2 强调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查找根本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 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 注重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氛围。
总之,《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为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框架,有助于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该标准,切实保障乘客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