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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Part 3: Medical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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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41.3-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3部分:医疗机构》是一部专门针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技术性文件。它为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了系统的操作指导,确保医疗活动与防控措施的有效结合。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人员管理方面,该标准强调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防护培训。具体而言,要求所有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个人健康状况。对于新入职或从外地返回的员工,需额外完成隔离观察期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上岗。同时,定期开展防护服穿脱、手卫生等基本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正确的防护技能。
其次,在环境清洁消毒上,标准提出了严格的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对门诊大厅、病房走廊等公共区域至少两次全面清洁消毒;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应增加清洁频次;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再者,关于患者管理环节,标准特别指出要实行分区诊疗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区,与其他普通科室保持物理隔离;对于发热病人,须先引导至发热门诊接受检查,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性后再转至相应科室就诊。此外,还建议利用信息化手段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
最后,在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中,标准明确了各级别预警信号下的应对流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团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配合疾控中心追踪密切接触者。同时,加强院内信息通报与沟通协调,保障整个救治过程高效有序。
综上所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3部分:医疗机构》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要求,为医疗机构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有效降低了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安全健康。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项防控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