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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Chengdu Boiler Ai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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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 2672—2020《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专门针对成都市区域内锅炉排放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标准。该标准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当地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控制技术等因素,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首先,关于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标准规定在用锅炉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30mg/m³,而新建锅炉则要求更低,不得超过20mg/m³。这一规定旨在减少颗粒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尤其是PM2.5等细颗粒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其次,在二氧化硫(SO₂)的排放方面,标准指出在用锅炉的SO₂排放浓度上限为200mg/m³,新建锅炉则需达到更低的标准,即100mg/m³。这反映了成都市对于降低酸雨形成潜力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视。
再者,氮氧化物(NOₓ)的控制同样不容忽视。标准设定在用锅炉的NO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400mg/m³,而新建锅炉的标准更为严苛,要求不超过200mg/m³。通过这样的限制,可以有效减少光化学烟雾和臭氧层破坏的风险。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监测与管理的重要性,要求所有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最后,标准还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清洁能源替代方案,以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之,《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672—2020通过一系列具体且严格的指标设定,为改善成都市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了相关行业的绿色转型和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