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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半导体制造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半导体制造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半导体制造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emiconductor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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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 3747-2020是江苏省针对半导体行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旨在加强对半导体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的管控。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从事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制造的企业。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涉及半导体产品的生产过程,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2. 污染物种类与限值:
- 颗粒物(PM):规定了不同生产环节如光刻、蚀刻等工序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例如,在光刻工艺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mg/m³。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针对清洗、涂覆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操作,设定了严格的VOCs排放限值,通常为10g/m³以下。
- 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包括铅、汞、镉等有害元素,其排放量需符合特定阈值要求,比如铅含量不得高于0.1mg/m³。
3. 监测频率与方法:企业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并采用国家标准认可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获取数据。同时,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监测结果,以备环保部门检查。
4. 管理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如高效过滤系统、废气处理装置等来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此外,还强调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当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超标排放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报告相关部门。
5.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停产整顿甚至关闭的风险。
以上内容仅为DB32 3747-2020部分内容的简要说明,具体实施细节还需参考官方发布的完整文本。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