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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基本要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与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edical and Elderly Care Integration in Chengdu Nursing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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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成都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规范》(DB5101T 35-2018)是指导成都地区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关于功能分区
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应设置医疗区和生活照料区,并实现物理隔离。医疗区需配备独立的诊疗室、药房、康复室等,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生活照料区则要保证安静舒适,与医疗区保持适当距离以减少干扰。
二、人员配置要求
标准规定每100名入住老人至少配备1名医生和2名护士。同时,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的比例不得低于1:6。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同时也兼顾了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
三、设备设施配备
养老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心电图机、血糖仪等常规检查设备,以及康复训练器材。对于有条件的机构还建议设置小型门诊部或医务室,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四、制度建设
标准强调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流程、药品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同时要求定期开展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五、安全防护措施
在安全管理方面,标准特别指出要加强对易跌倒老人的防护,比如安装扶手、防滑垫等设施。此外还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六、信息化建设
鼓励养老机构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比如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方便记录和查询每位老人的健康状况;利用远程医疗技术扩大医疗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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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