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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技术要求、数据传输要求及系统运维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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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1321.1-20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是江苏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总体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5.1 系统组成
系统应由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数据处理与存储子系统、显示与控制子系统及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构成。其中数据采集子系统负责收集现场各种参数如温度、压力等;数据传输子系统确保信息能够准确无误地从采集点传送到中心站;数据处理与存储子系统对收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保存;显示与控制子系统用于直观展示数据并执行相应操作指令;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则依据设定条件发出警报。
5.2 功能要求
系统需具备实时监控、历史记录查询、异常报警、数据分析等功能。实时监控功能保证工作人员随时掌握当前状况;历史记录查询有助于追溯事件发生过程;异常报警机制能够在潜在危险出现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措施;而数据分析能力可以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
5.3 性能指标
对于响应时间、精度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响应时间不应超过指定值以确保快速反应;测量精度需达到一定水平以保证数据可靠性等。
5.4 安全性
强调了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防雷击保护、电磁兼容性测试等内容。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外界因素对系统正常工作的干扰,并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5.5 维护管理
还明确了日常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和周期,比如定期检查各部件工作状态、校准仪器仪表等。此外还提到当发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更换损坏零件,保障整个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以上只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相关规定。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