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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数据收集与处理、排放因子确定、排放量计算方法及清单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编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Emission Inventory of Air Pollutants from Inland Waterway Vess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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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567—2019 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是江苏省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等基本概念。其中,“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等对环境有害的物质。这一定义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其次,在排放因子的选择与确定章节中,强调了根据船舶类型、航行状态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排放因子。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内河船舶,其在不同航段内的SO2排放因子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货船在静止状态下的SO2排放因子可能高于航行状态,这需要编制人员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来选取最准确的数据。
再者,在数据收集与处理环节,要求建立完整的数据档案系统。这意味着不仅要记录船舶的基本信息如船名、吨位等,还需要保存详细的航行日志、燃料消耗量等相关资料。这些原始数据将作为计算排放量的基础,因此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关于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标准提出了基于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相结合的方式。即通过统计某一时间段内所有内河船舶的总航行里程或总耗油量,并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得出总的污染物排放量。这种方法简单直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缺乏精确排放因子的问题,这就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的数据库。
最后,在报告编写方面,要求编制单位提供清晰、全面的技术报告。报告应包含项目背景、数据来源、计算过程、结果分析等内容,并附上必要的图表说明。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整个编制流程,也为今后类似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总之,《DB32/T 3567—2019》从多个角度规范了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有助于提高数据准确性,促进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