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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下工程建设期间排水设施监测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工程建设期间排水设施的监测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Drainage Facilities during Undergroun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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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19-2020《地下工程建设期间排水设施监测技术规程》是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地下工程排水设施监测的技术标准。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监测范围和内容
根据规程第4.1节,监测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排水系统的结构完整性:包括管道、检查井等设施的裂缝、变形等情况。
2. 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如流量、流速、淤积程度等。
二、监测频率与时间
规程第5.1节规定了监测的时间和频率要求:
1. 在施工初期,监测频率宜为每周一次;
2. 施工中期,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增加监测频次至每日一次;
3. 施工后期,监测频率可适当减少,但不应低于每月两次。
三、数据采集方法
第6.2节明确了数据采集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1. 使用专业仪器设备进行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2. 对于关键部位的监测点设置不少于两个独立的监测手段以相互校核。
四、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
按照第7.1节的要求,在完成现场监测后需要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相关单位。报告中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
1. 监测项目的概述;
2. 数据统计结果及趋势分析;
3. 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五、应急预案
规程特别强调了应急响应机制的重要性(见第8章)。一旦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状况,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一些核心条款的简要说明,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灵活调整执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