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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在试运行阶段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系统功能、性能指标、人员准备、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的试运行准备与评估工作。
Title:Basic Conditions for Trial Operation of Fully Automatic Urban Rail Transit L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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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16-2020《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线路试运行基本条件》是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的一项技术规范。该标准为确保全自动运行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了指导依据。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试运行前准备
根据标准第5.1条,试运行前应完成系统的联调和综合联调,并且所有功能需满足设计要求。这意味着在正式开始试运行之前,必须保证所有的设备、系统之间能够协同工作,无故障运行。例如,车辆与信号系统之间的通信必须稳定可靠,确保列车能够按照预定的时刻表准确到达各个站点。
安全管理
第6.2条强调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这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还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此外,对于参与试运行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各自岗位的操作规程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流程。
系统功能测试
在第7章中特别提到了对关键系统功能进行全面检测的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唤醒与休眠功能、自动出入库功能、自动折返功能等。这些功能直接关系到列车能否顺利完成日常运营任务。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运营指标监控
标准还规定了若干重要的运营指标用于衡量试运行期间的整体表现。比如正点率不得低于99%,乘客投诉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等等。通过持续监测这些数据,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从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以上是对DB11/T 1716-2020中部分内容较为详细的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