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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的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工作。
Title:Hygiene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ublic Places in Urban Rail Transit
中国标准分类号:C7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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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44-2020《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规范》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轨道交通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 标准明确规定了轨道交通内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例如,二氧化碳浓度不应超过0.1%,这主要是为了确保乘客在车厢和车站内的呼吸舒适度以及避免因密闭空间导致的不适感。同时,PM10的浓度限制有助于减少对呼吸道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
2. 噪声控制
- 对于站台及车厢内部的噪声水平也作出了具体规定,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则需低于55分贝。这一措施旨在减轻噪音污染对乘客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长时间乘坐地铁通勤的人群来说尤为重要。
3. 微生物指标
- 在微生物检测方面,特别强调了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以及其他病原体的数量控制。比如,车站公共区域的地面、扶手等高频接触部位需要定期清洁消毒,并且其表面细菌数量应保持在一个安全范围内,以防止疾病传播。
4. 通风系统维护
- 强调了对通风设备定期检查与保养的重要性,包括过滤网清洗频率、排风量监测等内容。良好的通风不仅可以改善空气质量,还能有效降低病毒或细菌滞留的可能性。
5. 应急处理机制
- 规定了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如传染病爆发),应当采取哪些紧急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隔离可疑病例、加强消毒工作、调整运营时间等。
以上几点只是整个标准的一部分内容,但它们构成了保障轨道交通场所卫生安全的核心框架。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加健康舒适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