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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安全生产异地检查的组织与实施、检查内容、检查程序、问题处理及后续跟踪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异地监督检查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异地Safety Production Inspec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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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3863—2020《安全生产异地检查工作规范》是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异地检查的重要地方标准。这项标准对安全生产异地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保障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中明确要求异地检查组应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检查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全面评估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
在检查准备阶段,标准强调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同时,要求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但不得告知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以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实施检查时,标准要求检查组必须按照既定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查内容或范围。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需佩戴统一标识,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此外,检查组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每一项发现,形成书面报告,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在检查结果处理方面,标准指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被检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检查组复核。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保密义务,要求所有参与检查的人员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护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为安全生产异地检查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