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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本文件适用于梁滩河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 for Urban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s in Liangtan River Bas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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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 963-2020 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一项针对梁滩河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标准。该标准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标准明确规定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和总氮等关键指标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对于化学需氧量,一级标准要求不得超过40mg/L,二级标准为50mg/L。这一规定旨在严格控制污水中的有机物含量,减少对水体的污染负荷。
其次,关于监测频率与方法,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法进行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至少三年。这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掌握处理效果,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再者,在特殊时段排放要求上,考虑到季节变化等因素影响水质的情况,标准设置了不同的排放限值。比如,在枯水期时,某些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需进一步降低,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这种动态调整机制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最后,关于超标处罚措施,标准明确指出任何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同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提升处理效率,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此举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对守法企业的激励。
综上所述,《DB50 963-2020》通过设定严格的排放限值、规范监测流程以及实施差别化管理等方式,为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利于促进流域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