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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的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人员要求、设备与材料、质量控制及信息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Vision Screen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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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服务规范》(DB22/T 3076-2019)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为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提供技术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普查对象:标准明确指出普查对象为6至18岁的在校学生。这一范围覆盖了儿童青少年视力发育的关键阶段,确保了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裸眼视力检查、矫正视力检查以及屈光状态检测。裸眼视力检查用于初步判断视力状况;矫正视力检查则进一步评估佩戴眼镜后的视觉效果;屈光状态检测有助于发现近视、远视及散光等问题。这些内容的设计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反映受检者的视力健康状况。
3. 设备要求:规定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眼科检查仪器进行普查,并强调设备需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这对于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至关重要。
4. 操作流程:标准详细描述了从预约登记到结果反馈的整个操作流程。例如,在检查过程中要求一名专业人员完成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测试,另一名则负责记录数据并核对信息,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人为误差。
5. 质量控制:提出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培训合格的操作员、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等措施。同时,还建议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审查,确保服务质量始终处于高水平。
6. 结果分析与反馈:强调根据普查结果出具详细的报告,并向学校及家长提供个性化的建议。比如对于轻度近视的学生,建议增加户外活动时间;而对于高度近视者,则需要更加密切地关注其眼部健康变化情况。
通过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服务规范》不仅涵盖了视力普查的基本框架,还特别注重细节处理和技术支持,力求做到科学严谨、实用高效,为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