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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更新、使用管理、处置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ial Vehicle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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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3067-2019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明确规定了车辆的排气量、价格等上限。例如,机要通信用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6升,价格不得超过12万元。这一规定有助于控制财政支出,避免超标购车现象。
在使用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记录车辆基本信息、运行情况等。同时强调不得公车私用,节假日除工作需要外应封存停驶。这些措施能有效防止违规使用行为。
维修保养方面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维修审批流程和定点维修点选择标准。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这有利于保障行车安全并合理控制维修成本。
此外,还提出信息化管理要求,建议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调度、油耗统计等功能。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内容的解读,希望能帮助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