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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小型消防站的选址、建筑设计、装备配置及人员配备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小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Small Fire St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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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463-2019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城市小型消防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
首先在选址与布局方面,标准规定小型消防站应设置在辖区内的中心位置,确保接到火警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站址应选择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安全的区域,避免靠近易燃易爆场所。同时要留有充足的训练场地和车辆进出通道。
其次在建筑规模上,小型消防站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站内应包括车库、备勤室、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功能区,并预留一定发展余地。车库至少要容纳2辆消防车停放。
在装备配备方面,标准明确了基本的灭火救援器材配置要求。每个小型消防站都必须配备消防车、个人防护装备、破拆工具等基础装备。根据辖区火灾特点,还可适当增配特种设备如排烟机、照明车等。所有装备都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此外还强调了人员配备和日常管理。每座小型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8名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同时注重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指挥调度效率。
总之,《DB22/T 463-2019》为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充分发挥小型消防站在基层消防工作中\"快速反应、灵活机动\"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