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州市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反恐怖防范的目标、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内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Part 34: Civil Explos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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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34-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4部分:民用爆炸物品》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领域的反恐防范工作。以下将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5.1 总体要求
本条款强调了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反恐怖防范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企业需设立专门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此外,还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响应能力。
6.1 人员管理
此部分指出,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专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其培训经历、考核成绩以及背景调查结果。对于新入职员工,要求至少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基础安全教育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后方可上岗。
7.2 技术防范措施
在技术防范方面,该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例如,在储存库房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无死角覆盖;设置红外报警装置,一旦检测到异常情况立即触发警报;同时配备双人双锁制度,只有持有合法授权钥匙的两名工作人员同时操作才能开启库门。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存储环节的安全性。
8.3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关于运输阶段,规定了承运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并且每辆车都需配备GPS定位设备以便实时追踪位置信息。驾驶员与押运员均需持证上岗,且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沿途经过重点区域时,需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行程安排。
以上内容只是整个标准中的一部分精华所在,全面理解和执行好这一系列规范能够极大程度地降低民用爆炸物品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