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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州市核与放射性物品在反恐怖防范管理中的基本要求、风险评估、人防、物防、技防、应急管理及培训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核与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Part 35: Nuclear and Radioactive Materi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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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35-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 第35部分:核与放射性物品》是广州市地方标准,为核与放射性物品的反恐防范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1 基本要求
该条款明确了核与放射性物品单位在反恐怖防范方面的基本责任。规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反恐管理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反恐防范管理制度。特别强调要定期开展员工反恐意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每位员工都熟悉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
6.1 人防措施
在人防方面,标准要求设置门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进入核与放射性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同时,要求设立访客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来访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号码、访问目的等。此外,还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对进出人员及周边环境进行全天候监控。
7.1 物防措施
物防措施主要涉及物理防护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出,核与放射性物品储存库房应采用坚固的建筑材料建造,门窗需加装防盗锁具,并安装报警装置。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储存场所,建议增设实体围墙,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并在四周设置防攀爬障碍物。另外,重要部位如控制室、仓库入口等应配置金属探测门和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8.1 技防措施
技术防范是现代反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要求安装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应覆盖整个储存区,当检测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警报。视频监控则需实现无死角覆盖,录像资料至少保存30天。出入口控制系统可通过IC卡、生物识别等方式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出入特定区域。
9.1 应急预案
针对突发事件,标准提出了完整的应急响应机制。首先,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一旦发生紧急状况,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要迅速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和专业救援队伍寻求支援,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4401/T 10.35-2019从人防、物防和技术防范三个维度全面构建了核与放射性物品的反恐怖防范体系,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