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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管理的要求和措施,包括总体要求、人员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 Part 6: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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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 10.6-2019是广州市地方标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反恐怖防范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对标准第6部分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标准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医疗机构需设立专门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保卫、医疗、后勤等部门代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反恐怖防范规划和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在人员管理方面,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背景审查,特别是安保人员。新入职员工必须通过政审,确保无犯罪记录。同时,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恐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针对重点部位防护,标准指出医院出入口、挂号处、药房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监控。门卫室需配备金属探测器和防爆器材,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手术室、药库等敏感区域应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并安排专人值守。
此外,标准还要求医疗机构与属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警医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置。医疗机构还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类恐怖袭击情景,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这些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反恐怖防范能力,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