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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技术要求、防治措施及管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实施和验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Shenzhen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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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4-2019是深圳市地方标准,规定了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5.1一般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这强调了在项目规划阶段就要充分考虑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从源头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1工程措施:对于占地面积大于2公顷或挖填土石方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项目,应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该条款明确了不同规模项目需要采取的具体工程防护措施。
8.1植物措施:植被覆盖率不应低于70%,且乔灌草搭配种植。此规定旨在通过绿化提高地表稳定性,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9.1监测与评估: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并编制年度报告。确保及时掌握水土保持效果,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
这些条款构成了深圳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框架,各生产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守,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