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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的总体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应用及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数字城管系统的运行考核和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City Management Operation Assessment in Shenzhe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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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管理规范》(DB4403/T 32-2019)是深圳市地方技术标准,旨在规范数字城管系统的运行与考核工作。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 基础设施管理
该条款要求确保数字城管系统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包括定期检查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的状态,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例如,服务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检查硬盘使用率、CPU负载等情况,并记录日志以备核查。
5.2 数据采集与更新
数据质量直接影响考核结果的有效性。本条款强调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责任单位需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格式上报数据,对于新增或变更的信息应在24小时内完成录入并审核。此外,还应对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校验,确保无重复或缺失记录。
6.1 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由多个维度构成,如案件处理效率、公众满意度等。其中案件处理效率指标又细分为立案率、结案率等多个子项。立案率是指实际立案数占应立案数的比例,而结案率则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的案件数量占总立案数的比例。这些指标有助于客观评价各单位的工作成效。
7.2 考核周期与频率
明确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季度考核侧重于日常工作的持续改进,而年度综合评估则更注重长期效果及目标达成情况。每个季度末需汇总当季所有相关数据,并根据权重计算得出最终得分,用于排名和奖惩依据。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数字城管运行考核管理规范》不仅涵盖了从基础设施到数据管理再到具体考核方法的全流程指导,而且通过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保障了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为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