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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信用信息库的数据元、数据结构、代码集、数据交换格式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信用信息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相关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Title:Data Specification for Credit Information Database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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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235-2019《信用信息库数据规范》是浙江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信用信息库的数据建设和管理。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信用信息库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它明确了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为信息和附加信息三大类,并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等核心概念进行了定义。例如,信用主体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信用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数据采集与存储
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必要、准确的原则。要求采集的信息必须与信用主体的行为相关,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强调数据存储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或篡改。对于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数据,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特别保护。
三、数据交换与共享
明确了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指出信息交换应基于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采用加密传输等技术保障数据安全。还特别提到,在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时,需要建立相应的授权机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四、数据质量控制
提出了数据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数据;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鼓励使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数据准确性等。
五、安全保障
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的安全保障要求。比如,要求配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护设备;制定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触敏感信息;定期备份重要数据以防丢失。
六、附录部分
附录中提供了详细的信用信息分类表以及数据元描述模板等内容。这些内容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指导,有助于确保不同信用信息库之间能够实现互联互通。
综上所述,《信用信息库数据规范》不仅为浙江省内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其他地区开展类似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