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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的控制要求、监测方法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城市自来水厂的水质管理和控制。
Title:Jiangsu Province Key Water Quality Index Control Standard for Urban Waterwork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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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江苏省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控制标准(DB32/T 3701-2019)是该地区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技术依据。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出厂水的浊度控制。标准规定,出厂水浊度不得超过0.5 NTU,特殊情况时不得超过1 NTU。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水质清澈透明,减少悬浮物含量,提高感官质量。高浊度可能掩盖有害微生物或化学污染物,因此严格控制浊度有助于提升水质安全性。
其次,关于消毒剂余量的规定。标准指出,出厂水中游离性余氯应保持在0.3至4.0 mg/L之间。适量的消毒剂余量可以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防止水体再次受到污染。但过量则可能产生消毒副产物,对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因此需要精准调控。
再者,针对特定污染物如铁、锰等金属离子,标准设定了严格的限值。例如,铁含量不得超过0.3 mg/L,锰含量不得超过0.1 mg/L。这些元素若浓度过高会引发水色发黄变黑,影响饮用水外观,并且长期摄入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对于耗氧量(CODMn)也有明确规定,要求不超过3.0 mg/L。耗氧量反映了水中有机物总量,数值越低表明水质越好。通过控制耗氧量可间接反映水处理效果及防止有机污染问题的发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微生物学指标部分,特别是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杆菌的要求为不得检出。这直接关系到饮用水是否含有致病菌,是衡量饮用水卫生状况的核心指标之一。一旦发现上述细菌,则说明水源或处理过程存在问题,需立即采取措施纠正。
以上几点只是该标准众多条款中的冰山一角,但它充分体现了江苏地区对于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的高度责任感以及科学严谨的态度。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定期监测各项指标,及时调整工艺参数以满足要求。同时也要不断优化改进现有设施和技术手段,力求达到更高水平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