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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供配电系统防火设计、线路敷设防火设计、电气装置防火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设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
Title: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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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3698-2019《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建筑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电气防火的设计。强调了电气防火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2. 术语和符号
明确了“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专业术语定义,为后续条款的理解奠定了基础。
3. 一般规定
- 第3.1.1条规定:电气线路及设备的选择、安装位置应避免直接接触可燃物。
- 第3.1.2条指出:在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需符合相关防爆要求。
4. 配电系统
- 第4.1.1条要求:配电室应设于远离火灾危险区域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 第4.2.1条强调:电缆隧道、沟道内的电缆敷设时,应选用阻燃型电缆,并保持适当间距以利于散热。
5. 照明装置
- 第5.1.1条规定: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其外壳必须采用不低于IP44等级的防护结构。
- 第5.2.1条建议: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性照明灯具不宜采用裸露灯泡。
6. 接地与等电位联结
- 第6.1.1条明确:所有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均须可靠接地。
- 第6.2.1条提到:大型建筑物内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确保各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有效连接。
7. 应急电源
- 第7.1.1条要求:一类高层建筑应配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 第7.2.1条规定:应急照明回路不得接入正常照明线路中。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摘录与解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DB32/T 3698-2019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