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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用工业锅炉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在用工业锅炉的安全、环保和经济运行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Safe,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In-Use Industrial Bo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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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817—2020《在用工业锅炉安全、环保、经济运行管理导则》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工业锅炉运行管理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重点解读:
1. 【安全管理】第4.3条明确规定:“锅炉运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制、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等。”这要求企业必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设备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 【环保控制】第5.2条指出:“锅炉运行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烟气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安装合格的污染治理设施,还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转,并定期监测排放数据,一旦超标需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 【经济运行】第6.5条规定:“应合理安排锅炉启停操作,避免不必要的能耗浪费。”具体而言,当负荷波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燃烧工况,比如采用分段燃烧方式来降低燃料消耗;同时加强热力系统的维护保养,减少热量损失。
4. 【应急处置】第7.1节强调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锅炉运行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预案内容至少涵盖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流程以及事后恢复措施等内容,以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5. 【档案管理】第8.2节提到:“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体系,妥善保存锅炉设计文件、安装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维修保养、定期检验乃至报废处理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长期留存且便于查阅。
以上几个方面体现了该标准对保障工业锅炉安全稳定运行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从而实现安全、环保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