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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中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事项梳理、要素规范、流程管理及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行政机关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和实施。
Title: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 Part 3: Administrative Power Matters Based on Author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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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2552.3—2020《政务服务事项规范 第3部分: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和服务。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范围与适用对象
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的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依职权类事项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主动行使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
二、基本要求
1. 合法合规性:所有依职权类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超越法定权限。
2. 公开透明:应当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 程序正当: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三、具体条款解析
1. 第4条【事项清单管理】
行政机关应编制本部门的依职权类事项清单,并定期更新。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行使层级等信息。清单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2. 第5条【设定依据】
每个依职权类事项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如果存在多部法律同时规定同一事项,则应按照效力等级高的法律执行。
3. 第6条【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应当简洁明了,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对于复杂事项,可以设置辅助说明材料帮助申请人理解。流程图应清晰标注各节点所需时间及责任人。
4. 第7条【告知承诺制】
在不影响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简化申请材料提交要求。但前提是申请人需书面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5. 第8条【救济途径】
应当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以及现场接待窗口等。
6. 第9条【监督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下级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价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DB23/T 2552.3—2020《政务服务事项规范 第3部分: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部分内容的重要解读。希望对大家理解和应用此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