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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外观标识、室内标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司法所的外观及室内标识设置与管理。
Title:Judicial Office Exterior and Interior Identification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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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2628-2019《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四川地区司法所外观与室内标识设置的技术标准。该标准对司法所的标识系统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其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辨识度。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外观标识方面,标准明确规定了司法所建筑外立面应使用蓝白相间的配色方案。蓝色象征着公正与廉洁,白色则传递出清廉与透明的信息。门楣上需设置醒目的“司法”字样标识,字体要求为黑体,大小不得小于30厘米见方。同时,门楣上的标识应采用发光材料,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见。
对于室内标识系统,标准强调了功能分区指示的重要性。例如,接待区应设置明显的“接待”标志,标志颜色为浅蓝色,文字为白色。档案室入口处则需标明“档案室”,颜色搭配为绿色底白色字。所有室内标识均需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确保字体清晰易读,高度不低于1.8米。
另外,标准还特别指出标识牌的材质选择。室外标识宜选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以保证耐用性和防腐蚀性能。室内标识则推荐使用亚克力或PVC板,便于安装且不易损坏。所有标识表面需进行防眩光处理,避免反光影响视觉效果。
此外,标准还对标识的安装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主入口处的标识应位于视线水平高度,方便来访人员识别。走廊两侧的分区域标识间距不得超过15米,确保标识信息无遗漏。
最后,标准还规定了标识系统的维护保养要求。各司法所需定期检查标识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和维护,确保标识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51/T 2628-2019标准从多个维度对司法所标识系统进行了细致规范,旨在打造一个既专业又亲民的司法服务环境。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司法所的形象,增强公众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