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原则、内容要求、格式规范和发布方式。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ublication of annual reports o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51/T 2660-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规范》是四川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发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要求年度报告应包括基本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四部分内容。其中,基本信息需包含编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报告期限等信息。这有助于公众了解报告的来源和适用范围,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其次,在公开情况部分,标准规定应详细列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类别及获取方式。例如,某政府部门应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了多少条政策文件、统计数据以及便民服务类信息,并提供查询的具体途径如官方网站或服务大厅窗口。这样可以方便公众查阅所需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
再者,关于依申请公开情况,标准强调要记录所有收到的申请数量及其处理结果。如果存在未予公开的情况,则需说明理由。比如,当申请人请求获取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予公开,并在报告中予以解释。这种做法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最后,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标准要求如实反映相关案件的数量、类型及最终裁定结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还能增强民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
综上所述,《DB51/T 2660-2019》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