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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检验方法及合格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Title:Code for Quality and Acceptance of Equipment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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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09-2019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装配式建筑中设备与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以下对规程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装配式建筑中设备与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活动。强调了规程的地域性和工程类型适用性。
二、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设备与电气工程等核心概念,确保各方在执行过程中有统一的理解。
三、基本规定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 施工前需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计划、工艺流程、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3.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进行严格的进场检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四、主要技术要求
1. 预制构件安装
- 构件安装位置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值。
- 连接节点的强度和耐久性需满足设计要求。
2. 管线敷设
- 管道布置应合理,避免交叉干扰。
- 管线固定牢固,保护措施到位。
3. 设备安装
- 各类设备安装位置准确,固定可靠。
- 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必须符合规范。
4. 电气布线
- 导线连接紧密,绝缘性能良好。
- 控制系统调试正常,功能实现准确。
五、验收程序
1. 分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2. 验收时应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3. 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竣工图纸等。
4.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或投入使用。
六、附录
提供了部分常见问题处理方法以及参考数据表,便于实际操作参考。
该规程强调了装配式建筑中设备与电气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再到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使用安全。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可以有效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