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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气象灾害预警的术语和定义、预警等级划分、发布流程及传播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各级气象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工作。
Title:Meteorological Disaster Warning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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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1647-2018《气象灾害预警规范》是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规范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制作与发布等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地域和业务范畴,为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提供了依据。
二、术语和定义
1. 气象灾害:指由天气气候原因引起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灾害性事件。
2. 预警信号:是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而确定的不同级别的警报信息。
这些术语定义清晰地界定了标准所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助于准确理解后续条款内容。
三、预警信号级别划分
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种情况。每个等级对应的具体条件在标准中有详细规定,如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预警信息发布
1. 发布流程:包括监测分析、会商决策、签发审核、发布传播等环节。
2. 发布渠道:要求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 更新频率:当灾害性天气持续或变化时,应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这部分内容强调了预警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流程和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应急响应措施
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建议。例如,在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后,应立即停止集会、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并做好防洪排涝准备。
六、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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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