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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的等级划分、判定条件及发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团雾的监测、预警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Highway Fog Warning Lev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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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等级》(DB37/T 3794-2019)是为规范高速公路团雾预警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团雾是指在特定气象条件下形成的局部浓雾,对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标准将团雾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信号。
一级预警(红色):当能见度小于50米且持续时间超过1小时时,应启动一级预警。此时需立即关闭相关路段,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如禁止车辆通行或引导车辆缓慢行驶。
二级预警(橙色):当能见度介于50至100米之间且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时,应启动二级预警。需要加强巡逻力度,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三级预警(黄色):当能见度介于100至200米之间且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时,应启动三级预警。此时应增加巡查频次,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并视情况采取限速措施。
四级预警(蓝色):当能见度大于200米但小于300米且持续时间超过4小时时,应启动四级预警。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提前做好防范准备,确保道路畅通。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与方式,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多媒体手段,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同时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状况。
总之,《高速公路团雾预警等级》(DB37/T 3794-2019)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团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