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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医药制造业企业用水的管理、考核与评价。
Title:Shandong Provincial Key Industrial Products Water Use Quotas - Part 6: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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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DB37/T 1639.6-2019)为规范医药制造行业的用水行为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以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等为主的医药制造企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确保了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基本规定
1.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应按照先进工艺技术和节水设备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
2. 现有企业需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逐步达到规定的用水限额。
三、用水定额指标
对于不同类型的医药生产企业设定了具体的单位产品取水量上限值。例如:
-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每吨产品不超过50立方米;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每万片或万粒不超过0.5立方米;
- 兽用药品制造:每吨产品不超过20立方米。
这些数值是基于当前技术水平设定的合理目标,有助于推动行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监测与管理
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用水计量体系,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将相关数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强调了对非正常用水情况及时排查处理的重要性。
五、奖惩措施
鼓励超额完成节水任务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超出定额标准较多且整改不力者,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其他形式的约束。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用水指导方针,也为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希望各医药制造企业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共同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