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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及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造纸企业建设项目的职 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Title:Detailed Rul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Control Effects in Papermaking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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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725-2018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规定了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具体要求。以下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了一系列专业术语的含义,如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等。这些术语是开展评价工作的基础,理解它们有助于准确把握评价内容。
二、评价依据
列出了编制评价报告所应参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这为评价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法指导,确保评价过程合法合规。
三、评价程序
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编制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例如在准备阶段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在实施阶段要现场调查等。
四、评价内容
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检测:要求全面识别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定量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估:评价各种防护设施的设计合理性、安装质量及运行效果。比如通风排毒装置是否能有效降低有害物质浓度。
3. 应急救援措施检查:核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 健康监护情况审查:了解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分析是否存在职业禁忌症人员上岗等情况。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判断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提出改进建议。特别强调对于超标项目要限期整改到位。
六、附录
提供了常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防护设施设计指南等内容作为补充说明,方便实际操作时查阅使用。
总之,该标准从多个维度规范了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执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