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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非公路标志的设置原则、设计要求、安装规范及维护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非公路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包括景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非公路区域的标志设置。
Title:Setting Specifications for Non-Highway Signs in Tianjin
中国标准分类号: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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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42—2019《非公路标志设置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非公路标志的设置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牌、公益宣传牌等各类非公路标志。明确适用范围有助于统一管理标准,避免因管理主体不明确而产生的混乱。
二、设置原则
1. 安全第一:非公路标志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设施的功能,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2. 统一协调:非公路标志的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视觉污染。
3. 合理布局:非公路标志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当合理,不宜过于密集。
三、设置要求
1. 设置间距:非公路标志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米,与公路标志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0米。
2. 设置高度:非公路标志下缘至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米,且不得超过8米。
3. 材质选择:非公路标志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以确保长期使用效果。
四、审批程序
非公路标志的设置需经过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申请时需提交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以及安全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审批机关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现场勘查核实情况。
五、维护管理
设置单位应对非公路标志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现有损坏或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此外还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次检查维修的具体内容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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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