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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要求、管理机制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评估与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Model Villages (Communities) of Democratic and Legal System in Jiangs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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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规范》(DB32/T 3671-2019)是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组织建设”部分强调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标准要求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事务管理的全过程。这意味着在制定任何政策或决定时,都必须充分考虑党组织的意见,并通过合法程序将其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标准提出要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使之成为约束村民行为的有效工具。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还应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与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此外,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等,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再者,“法治宣传”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它倡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例如,可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普及法律知识;组织法律讲座或者模拟法庭等形式让居民亲身体验司法实践;还可以设立法律咨询点,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另外,关于“纠纷调解”,标准指出要建立完善的矛盾排查调处体系,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鼓励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解决争议,比如邀请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或者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正规途径解决问题。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也能有效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成本。
最后,“文化建设”同样占据重要地位。标准提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可以通过举办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也可以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品牌。这样既能增强村民归属感和凝聚力,又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规范》(DB32/T 3671-2019)从多个维度明确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具体要求,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依据。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上述原则,努力营造一个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