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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生料中使用钢渣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利用钢渣作为原料生产水泥生料的过程。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Application of Steel Slag in Cement Raw Meal
中国标准分类号:Q12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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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1951-2019《水泥生料用钢渣应用技术规程》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钢渣在水泥生产中应用的技术规范。该标准对钢渣的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其在水泥生产中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钢渣为主要原料制备水泥生料的生产和应用。钢渣是指钢铁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通过加工处理后可作为水泥生产的原料之一。
技术要求
# 钢渣的质量要求
1. 化学成分:钢渣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CaO含量应在30%-60%之间,SiO₂含量应在10%-25%之间,MgO含量不宜超过15%,Al₂O₃和Fe₂O₃的总含量不宜低于10%。
2. 粒度:钢渣的粒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通常要求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大于20%。
3. 活性指数:钢渣的活性指数应不低于75%,以保证其在水泥中的活性作用。
# 水泥生料配比
1. 配料比例:钢渣在水泥生料中的掺加量应根据其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确定,一般情况下,钢渣占生料总量的比例不应超过30%。
2. 混合均匀性:钢渣与其它原料的混合应充分均匀,以确保生料成分的一致性。
生产过程控制
1. 预处理:钢渣在使用前需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包括破碎、粉磨等工序,以提高其利用率。
2. 监测与调整:在生产过程中,应定期检测生料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必要时进行调整,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质量检验
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均需进行质量检验,主要检验项目包括化学成分、粒度分布和活性指数等。
2. 型式检验:当生产工艺或原材料发生变化时,需进行型式检验,以验证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环保要求
1. 粉尘控制:在钢渣的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保护环境。
2. 废弃物处理: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避免环境污染。
以上是DB14/T 1951-2019《水泥生料用钢渣应用技术规程》中一些关键内容的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