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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嘎查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Title:Village Affairs Disclosure and Democratic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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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是指导嘎查村事务管理的重要文件。以下将对DB1506/T 2018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来看第4.1条关于村务公开的内容。该条款要求嘎查村应当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惠农政策落实等信息。这旨在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防止暗箱操作。建议嘎查村应建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台账,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第5.3条明确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频率。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决策透明度,避免少数人专断。嘎查村需提前通知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再看第6.2条关于民主理财小组的规定。嘎查村应成立由3至5名成员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级财务。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财务知识且不得与村干部有直系亲属关系。这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防范腐败行为。
最后第7.1条强调了嘎查村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嘎查村\"两委\"班子为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将村务公开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这一规定强化了领导责任,有利于推动制度落实。
以上是对DB1506/T 2018中几个重要条款的详细解读。希望嘎查村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切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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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