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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系统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Prevention Information System of Compulsory Isolated Drug Rehabilitation Centers in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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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2135-2018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标准在4.1条明确要求戒毒所应建立集视频监控、周界报警、门禁管理等于一体的综合安防平台。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整合各类安防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调度,提升整体防控能力。
其次,在5.2条中强调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覆盖范围、图像清晰度等方面。例如,室外监控点的监控半径不得小于50米,且夜间需具备红外补光功能以确保全天候监控效果。这为保障场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
再者,关于报警系统(见6.1条),标准指出每个区域至少设置一个手动报警按钮,并保证信号传输至控制中心的时间不超过3秒。同时,还要求报警装置具有防误报机制,提高报警准确性。
此外,门禁管理系统(7.1条)也作出了严格规定:所有出入口均需安装符合GA/T 394标准的电子锁具,且支持与视频监控联动。对于重要通道还需配备身份识别设备如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确保人员进出可追溯。
最后,标准特别提到应急预案演练的相关内容(10.1条)。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并记录存档备查。此举有助于检验系统实际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从而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综上所述,《DB33/T 2135-2018》从多个维度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防范信息系统提出了具体而全面的要求,对于维护场所秩序稳定、保护相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