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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乙烯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要求,包括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计算方法和数据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内乙烯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
Title:Carbon Emission Indicator for Ethylene Products - DB31T 1144-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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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144-2019《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是一项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乙烯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碳排放核算、监测和报告的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核算边界
标准明确要求确定乙烯生产设施的碳排放核算边界。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清楚地定义哪些活动将被纳入碳排放计算范围,例如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等。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数据收集与记录
标准强调了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记录制度。企业应当保存详细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这些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量、原材料使用情况以及各种废弃物排放量等信息。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数据准确性,还便于后续核查。
排放因子
对于不同类型的排放源,标准给出了相应的默认值作为参考。当实际测量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这些推荐值来进行估算。然而,在可能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尽可能获取更精确的数据以替代默认值,从而提升整体核算精度。
报告内容
根据标准要求,每年度结束后需提交一份包含基本信息、排放量详情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的年度报告。此外,还需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做出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目标计划。这一步骤旨在促进持续改进机制的形成,推动行业整体减排水平的提高。
审核与验证
为了保证报告的真实可靠,标准建议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有效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这样的外部监督方式,可以有效增强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任度。
综上所述,《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为规范上海市内乙烯生产企业碳排放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领会其核心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落实,共同为实现低碳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