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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乙烯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要求,包括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计算方法和数据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内乙烯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
Title:Carbon Emission Indicator for Ethylene Products - DB31T 1144-2019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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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144-2019《乙烯产品碳排放指标》是一项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了乙烯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碳排放核算、监测和报告的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 核算边界
标准明确要求确定乙烯生产设施的碳排放核算边界。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清楚地定义哪些活动将被纳入碳排放计算范围,例如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等。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 数据收集与记录
标准强调了数据收集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记录制度。企业应当保存详细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这些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量、原材料使用情况以及各种废弃物排放量等信息。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数据准确性,还便于后续核查。
### 排放因子
对于不同类型的排放源,标准给出了相应的默认值作为参考。当实际测量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这些推荐值来进行估算。然而,在可能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尽可能获取更精确的数据以替代默认值,从而提升整体核算精度。
### 报告内容
根据标准要求,每年度结束后需提交一份包含基本信息、排放量详情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的年度报告。此外,还需对上一年度的工作做出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目标计划。这一步骤旨在促进持续改进机制的形成,推动行业整体减排水平的提高。
### 审核与验证
为了保证报告的真实可靠,标准建议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有效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这样的外部监督方式,可以有效增强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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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