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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公共场所中交通领域公示语的英文译写原则、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内交通领域的公共场所公示语的英文翻译和使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Information in Public Places - Part 3: Transport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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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T 510.3-2011《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交通》是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为公共场所中涉及交通领域的公示语提供了英文翻译的标准依据。该标准适用于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等公共场所的公示语英文译写。
关键条文解读
# 1. 交通标志与指示牌
- 条文:交通标志和指示牌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符合国际通用规则,并且易于识别。
-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交通标志和指示牌在设计时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准确性,还要确保其视觉效果良好,便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士快速理解。例如,“禁止停车”可以翻译为“No Parking”,这种表达方式简单直接,避免使用复杂的句子结构。
# 2. 方向指引
- 条文:所有方向指引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入口、上下行线路等。
- 解读:准确的方向指引对于旅客来说至关重要。比如,“出站口”应当明确标注为“Exit”,而“进站口”则对应为“Entrance”。此外,在大型交通枢纽如地铁站内,还需注意区分不同的线路和目的地,确保乘客能够顺利找到正确的乘车路线。
# 3. 紧急情况处理
- 条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告示内容需及时更新,并采用清晰易懂的语言传达给公众。
- 解读:当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紧急状况时,现场的英文标识应该立即调整以反映最新情况。例如,“请沿安全通道撤离”可翻译成“Evacuate via the emergency exit”,这样不仅传递了正确的信息,也减少了因误解造成的混乱。
# 4. 无障碍服务
- 条文:应提供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指南,如盲文或语音播报系统。
- 解读:考虑到视力障碍者的需求,《规范》提倡通过多种媒介提供辅助信息。虽然这部分主要涉及物理设施而非单纯的文字翻译,但在编写相关说明材料时也应注意措辞友好,体现人文关怀。
# 5. 环境保护意识
- 条文:鼓励使用环保节能型交通工具,并在相应区域设置醒目的提示标语。
- 解读: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规范》还特别提到要倡导绿色出行理念。例如,“共享单车停放区”可以用“Bike Sharing Parking Area”表示,同时配合相应的图标设计,增强视觉冲击力。
总之,《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交通》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国际化、人性化且高效的公共环境。它不仅提高了我国对外交流水平,也为每一位使用者创造了便利条件。希望各相关部门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