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的总则、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各类公共场所公示语的英文译写。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Public Information in Public Place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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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61/T 510.1-2011)是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旨在为公共场所的公示语提供统一、规范的英文翻译指导。该标准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中涉及的各类公示语,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游、商业、医疗等场景。以下是根据该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内所有公共场所的公示语英文翻译工作,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便于国内外人士理解。这不仅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国际形象,也促进了跨文化交流。
基本原则
1. 准确性:翻译必须忠实于原文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或篡改信息。
2. 简洁性:语言表达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结构。
3. 文化适应性:考虑目标受众的文化背景,选用合适的表达方式,避免可能引起误解或冒犯的语言。
4. 一致性:同一类别的公示语在不同场合下应保持一致的翻译风格和术语使用。
翻译方法与技巧
- 直译与意译结合:对于可以直接翻译的概念采用直译;而对于需要考虑文化差异的情况,则采取意译策略。
- 专业术语标准化:建立并维护一套完整的专业词汇库,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 上下文分析:充分理解公示语所在的具体环境及其功能,以选择最恰当的表述形式。
特定场景下的应用示例
# 交通领域
- “请勿跨越护栏”可译为“Do Not Cross the Guardrail”
- “出口”统一译为“Exit”,无论是在机场还是火车站均保持一致
# 医疗卫生领域
- “急救中心”建议译为“Emergency Center”
- 关于病患隐私保护的相关指示如“请勿拍照”则应译为“No Photography Allowed”
# 商业服务领域
- 超市内的“收银台”可以简单地标注为“Checkout”
- 对于促销活动的信息描述需注意用词积极正面,比如将“打折销售”表述为“Discount Sale”
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特别留意以下几点:
- 避免使用俚语或过于口语化的词汇;
- 尽量减少专业性强但普通大众不熟悉的术语;
- 定期更新数据库中的数据,反映最新变化和发展趋势。
通过遵循以上原则和技术要求,《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有效地提高了公共设施对外服务水平,为创建国际化友好型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