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的等级划分原则、评定指标、评定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组织等级评定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Classification of Forest Pest Control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36/T 1165-201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等级划分规范》是江西省地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的等级划分条件、技术要求和评定方法等内容,旨在规范防治组织管理,提高防治效果。
以下是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林木及林地有害生物预防、治理等工作的防治组织的等级划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了标准中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等。
3. 术语和定义: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
4. 等级划分条件:根据防治组织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设施设备等情况,将防治组织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防治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防治组织应具有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防治组织则需初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5. 技术要求:不同等级的防治组织在病虫害监测预报、综合防治措施制定等方面有不同的技术要求。一级防治组织需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并能准确预测重大病虫害的发生趋势;二级防治组织应能够开展常规性的病虫害调查与分析;三级防治组织至少要掌握基本的防治知识和技术。
6. 评定方法:采用定量评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具体包括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设备配置等多个方面的考量因素。最终得分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即可获得对应级别的认定。
7. 监督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防治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其运营情况并公布结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组织有权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资质。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