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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数据要求、安全要求及运维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
Title:Baoshan Civic Information Benefit Project Comprehensive Standard Part 23: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Catalog Management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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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05T 19.23-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第23部分关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的规定,为推动政府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以下将选取其中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析。
首先,《标准》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定义,即“对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资源进行规范描述形成的集合”。这一定义强调了目录的核心在于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描述,确保每一条信息都有明确的来源和用途说明。
其次,在目录编制方面,《标准》要求遵循统一的标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源的名称、类别、提供方、更新周期等要素。这些要素的标准化有助于实现跨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提高行政效率。
再者,《标准》特别指出,各政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目录自查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已有的信息资源记录。这不仅保证了信息资源目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为后续的数据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即合法合规、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分级分类管理。这意味着在共享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并且按照不同等级和类别合理安排共享方式。
最后,《标准》提出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防止敏感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权益。同时鼓励采用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来提升整体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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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